杭州夫妻为首套房资格假离婚,省了首付,输了婚姻?

作者:小贷 时间:25-12-15 阅读数:1041人阅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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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一对夫妻为获取首套房资格选择“假离婚”,试图借此降低购房首付成本,但法律层面并无“假离婚”概念,办理离婚登记即产生法律效力,双方婚姻关系正式解除,这对夫妻不仅未能如愿以偿地保住婚姻,还可能面临财产分割等后续问题,此案例警示,切勿因短期利益忽视法律风险,假离婚往往会让当事人在情感或经济上付出沉重代价,需理性平衡购房需求与婚姻关系的重要性。

杭州的楼市热度,总能牵扯出一些让人唏嘘的故事,作为新一线城市,这里的房价居高不下,首套房与二套房的信贷政策差异(比如首套房首付3成、利率4.1%左右,二套房首付5-6成、利率4.9%以上),让不少改善型家庭动了“离婚买房”的念头——通过“假离婚”让一方恢复首套房资格,降低首付和利息成本,这场看似“划算”的投机,往往藏着无法挽回的风险。

杭州夫妻为首套房资格假离婚,省了首付,输了婚姻?

一个真实的“假离婚”悲剧

38岁的林先生和妻子王女士在杭州定居10年,名下有一套90㎡的老房子,2022年,孩子要上小学,他们想换一套带学区的大三房,但二套房首付需要6成(约180万),远超预算,朋友支招:“离婚后,房子归女方,男方以单身首套房名义买房,首付只要3成,省下来的钱还能装修。”

两人合计后,觉得“只是走个流程”,很快办了离婚手续,林先生用首套房资格买了一套120㎡的学区房,贷款120万,每月少还近2000元利息,可没想到,买房后两人因装修意见不合频繁吵架,加上“假离婚”期间积累的信任裂痕(王女士总怀疑林先生藏私房钱),矛盾彻底爆发,2023年,王女士提出“真离婚”,并拒绝复婚。

更让林先生崩溃的是:离婚后买的学区房,法律上属于他的个人财产,但他为了买房掏空了积蓄,还背上了贷款;而原来的老房子在王女士名下,成了她的个人财产,这场“假离婚”,让他省了50万首付,却丢了10年婚姻和一半的家庭财产。

“假离婚”买房的三大致命风险

  1. 法律风险:离婚没有“假”,协议不可逆
    我国法律不存在“假离婚”概念,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,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,离婚时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(比如房产归一方、存款归另一方)具有法律效力,若事后一方反悔,法院很难支持撤销,像林先生这样,离婚后买的房属于个人财产,即便复婚,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  2. 信用风险:银行“火眼金睛”,可能拒贷或追责
    银行对“离婚买房”的审核越来越严格,若发现夫妻离婚后短期内买房、资金往来异常(比如一方给另一方转账付首付),会认定为“规避政策”,直接拒贷;即使贷款已发放,也可能以“提供虚假信息”为由收回贷款,影响个人征信。

  3. 情感风险:信任崩塌,婚姻易碎
    “假离婚”本身就是对婚姻的考验——需要一方放弃财产权,另一方承担贷款压力,过程中任何一点猜忌(比如对方是否真的想复婚)、利益冲突(比如买房后谁来还贷款),都可能让“假戏”变“真做”,据杭州某婚姻登记处的数据,2022年因“假离婚”买房后无法复婚的案例,占全年离婚纠纷的15%左右。

政策堵漏洞:离婚买房不再“划算”

为打击“假离婚”投机行为,杭州早在2021年就出台政策:离婚不满1年的购房者,申请商业贷款时,首付比例按二套房执行(即5-6成),2023年,政策进一步细化:离婚后购买住房的,需提供离婚前家庭住房情况证明,若离婚前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,即使离婚后名下无房,也无法享受首套房政策。

这些政策直接切断了“假离婚”的利益空间——离婚后买房不仅没优惠,还可能因手续繁琐、时间成本增加,得不偿失。

婚姻不是“购房工具”

楼市调控的初衷是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,而婚姻的本质是责任与陪伴,用离婚换首付,看似“精明”,实则是拿人生中最珍贵的两样东西(婚姻、信任)赌短期利益。

杭州的案例告诉我们:与其钻政策空子,不如理性规划——比如先攒够首付、选择公积金贷款、或考虑郊区性价比高的房源,毕竟,房子可以换,但婚姻一旦破裂,再难复原。

别让“首付”,成了婚姻的“分手费”。

(注:文中案例为化名,情节基于真实事件改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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